原標題:因環保工作不力 酒泉一黨政領導被問責
中國甘肅網12月9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記者 高慧霞)12月2日,酒泉市委常委會決定對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緩慢負有主體責任的經投中心主要負責人予以免職,并啟動問責程序。這是酒泉市委今年制定出臺《關于環境保護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實施細則》后,首例因環保工作不力的黨政領導被問責。
為了讓酒泉市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酒泉市出臺了嚴厲的《關于環境保護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實施細則》,用鐵規守護碧水藍天,對在落實環境保護職責過程中不履職、不當履職、違法履職,并導致嚴重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分別規定了8種問責情形,并由紀檢監察和組織部門組織實施。從今年2月份開始,對全市環保工作實行“一月一督查、一通報、一公示”,強力督促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落實環保責任、推動重點工作。今年,酒泉市出動執法人員2970余人次,排查企業1570多家,查出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驗、未驗先投、違法排污、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等環保問題765個;檢查自然保護區14個,查處違規建設等環境違法行為11起。截至目前,已督促729個問題完成整改,整改率達到95.2%。對剩余的36個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市政府專門印發了《關于責令限期整改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的通知》,督促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掛賬銷號,在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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